齐齐哈尔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文件 齐价发〔2017〕12号
各县(市)、区价格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,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,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齐齐哈尔市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齐政办发〔2017〕28号)要求,我局对2017年5月31日前制发或组织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现予以公布。
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(1).doc
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.doc
齐齐哈尔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
黑公网安备 23020502000001号